- Jun 03 Wed 2015 14:34
【百百款】非凡新聞--千代田顧問專訪
- Jun 03 Wed 2015 14:06
【百百款】真心看台灣--千代田顧問專訪
- May 21 Thu 2015 13:45
【新聞】重新登記 這塊神明的地變1.8億
- Apr 23 Thu 2015 15:29
【百百款】評析指定繼承制、代表繼承制
- Mar 27 Fri 2015 14:58
【新聞】祭祀公業依規約派下繼承權 大法官認定「合憲」
祭祀公業條例第4條第1項前段: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,其派下員依規約定之。無規約或規約未規定者,派下員為設立人及其男系子孫(含養子)。 派下員無男系子孫,其女子未出嫁者,得為派下員。該女子招贅夫或未招贅生有男子或收養男子冠母姓者,該男子亦得為派下員。
此次大法官釋憲認為此項規定並不違憲,但有必要修正。
- Mar 11 Wed 2015 14:08
【簡介】祭祀公業吳姓沿革
- Feb 09 Mon 2015 14:03
【百百款】祭祀公業是什麼?
文/方裕盛
說起「祭祀公業」,有人誤以為它是屬於殯葬業,因為有祭祀二字;也有人理解為某種協會組織,因為他將公業聽成公會。兩種誤解都沾到了邊,卻非正解。祭祀公業確實涉及到拜拜及祖先,但它涉及到人及不動產的處理,存在著法律問題,故應該是屬於法律服務業;而祭祀公業的組成,的確會有成員,其組織型態是一群人的集合,這點跟公會有點像。儘管如此,我們自己比較喜歡把祭祀公業的服務稱之為365行外的1行,即第366行!
- Feb 02 Mon 2015 15:26
【解釋函令】祭祀公業條例第五條
1.祭祀公業條例實行後,已逝派下員之直系血親卑親屬,無論性別與婚姻狀態,只要有祭祀事實者,都應列為派下現員。
2.若不具有共同承擔祭祀事實,則應依規約辦理;如無規約則由管理人、派下員或利害關係人以書面切結。
- Jan 23 Fri 2015 10:44
【網頁】好站連結
- Jan 20 Tue 2015 16:08
【法院判決】祭祀公業吳從子旺 桃園地院民事102年重訴字第467號
(節錄)
1.依本院職務上所知者,系爭土地之處分並非單一個案,祭祀公業吳從子旺陸續所出售之土地恐上達四、五百筆,原告所提起與本案相類型訴訟繫屬中逾廿件,交易相對人亦高達上百位,如此大規模之土地處分,何以逾廿年來除原告以外,均無其他派下員提出異議訴請塗銷?